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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公务员法》的中国特色

On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Civil Servants Law

作     者:黄仲熙 Huang Zhongxi

作者机构: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福州350003 

出 版 物:《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The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年 卷 期:2007年第9卷第3期

页      面:82-8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公务员法 中国特色 实践意义 

摘      要:公务员制度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与一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观世界各国公务员法,它们不仅程度不同地继承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共同遗产,而且也扎根于自身所处的具体的社会和历史条件之中,是人类政治文明共同发展和本国经济、政治、意识形态、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综合体现。我国《公务员法》既表现了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征,同时又具有五个方面鲜明的中国特色,是符合我国国情,切实可行的。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逐步实施和完善,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将更加突显,重大的实践意义将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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