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网络条件下对广播组织知识产权的保护
作者机构:上海电台上海200051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05年第2期
页 面:59-6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非法利益 邻接权人 网络服务者 新修订 专有权 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法》 法定许可 精神权利 侵权责任
摘 要:目前国际通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台的两个文件(WCT、WPPT)明确了作者的“网络传播权,对邻接权人规定了“专有权这种较高的保护原则,虽然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10条、第41条、第42条第5项也作了相关规定,但内容仍显单薄。建议在法律上明确广播节目的网络传输、复制、存储的性质定位;建立网络环境下对广播节目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重视广播组织在网络环境下的精神权利;对网络服务者ISP的侵权责任问题,一方面不能让其随意使用他人作品获取非法利益,另一方面也不能让它成为众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