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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事厅制定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规定

出 版 物:《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年 卷 期:1992年第3期

页      面:27-29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主  题:聘用制干部 劳动人事厅 暂行规定 政府人事部门 集体企业 调动手续 编制员额 审批机关 聘用合同 计划指标 

摘      要:为进一步加强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巩固和完善聘用制干部制度,保证聘用制干部的合理调动,特制定本规定。一、调动原则1、聘用制干部的调动,应不改变其聘用制干部身份,并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单位之间进行。其中,农业户口的聘用制干部在乡镇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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