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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出 版 物:《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 (China Nongovernmental Sclence Technology and Economy)

年 卷 期:1994年第8期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主  题:企业主导产品 监督 企业转产 冒充专利 专利标记 计量器具 成品油 石油产品 

摘      要:国家对企业转产作出新规定 企业转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有:①企业转产系指依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及企业实际情况,改变企业主导产品、主管范围、行业性质的行为。凡企业主导产品为国家明令限制或淘汰,主要产品积压严重,超常库存达一年以上,产品质次价高,连续两年经营亏损的企业,在调整产品方向后有望扭亏为盈的,可批准或由企业主动实行转产。②企业转产凡不要求政府提供外部条件的,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转产可行性报告及基建和技改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③企业转产可视同上新项目,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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