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整《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适度提升开发总量
出 版 物:《城市地理┿城乡规划》 (Giobal City Gedgraphy+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年 卷 期:2018年第1期
页 面:5-5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工学] 081303[工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813[工学-建筑学]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083302[工学-城乡规划与设计]
主 题:城市开发 规划标准 动态调整 深圳市 居住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高密度 国土资源
摘 要:日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章节进行了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城市开发总量。按照开发密度的不同,《标准与准则》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5个等级:高密度开发为一区,中高密度开发为二区,中密度开发为三区,中低密度开发为四区,低密度开发为五区。具体来看,一是将居住用地密度一区、二区、三区的基准容积率统一调整为3.2,这三类居住用地量约占全市居住用地总量的90%,另外,小幅提高了密度四区的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