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迁中的习惯法:原因、动力及走势——基于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田野调查
THE CHANGING CUSTOMARY LAW:CAUSES,DYNAMICS AND TRENDS BASED ON THE FIELDWOEK IN THE MAIN MINORITY AREAS IN SOUTHERN CHINA作者机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广西民族研究》 (GUANGXI ETHNIC STUDIES)
年 卷 期:2018年第1期
页 面:50-5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4[法学-民族学] 03[法学] 030401[法学-民族学]
基 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农村软法治理问题实证研究"(16SFB3002)
摘 要:从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田野调查发现,政治、经济、文化及自然环境的改变是导致习惯法变迁的主要原因。乡土法杰推动、基层政府主导及村民日常生活诉求三个方面是习惯法变迁的动力实践机制,单独或共同推进习惯法变迁。习惯法变迁的方式有改造和摒弃两种,无论何种变迁方式都不会导致习惯法这套规则体系的消亡,消亡的只是个别不合时宜的习惯法规则,这是由习惯法的普遍性、民族性、典型性以及客观性等特质决定的。习惯法变迁的程式就是习惯法续造和重生的过程,变迁的结果走势就是产生出与时俱进的新习惯法,习惯法经过变迁后以新的内容和形式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