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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山西村禁约制度的执行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Prohibition Institution in Shanxi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作     者:周子良 侯怡宁 ZHOU Ziliang;HOU Yining

作者机构: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出 版 物:《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

年 卷 期:2018年第30卷第2期

页      面:93-97,10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60205[历史学-中国近代史] 06[历史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基  金: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国初期山西村治中的法律问题研究"(11BFX017) 山西省高校"131"领军人才工程(第二批)2015年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阶段性成果 

主  题:民国初年 山西村治 村禁约制度 民治 

摘      要:村禁约制度是民国初年山西村治运动中训练村民自治能力的重要制度。山西省政府村政处从村禁约的制定、执行、救济等方面对村禁约制度的执行加以规制和引导。村禁约的执行,依照县署指导,共同议定,惩罚与教化并重,遵循法理、不违情理等原则。通过观察村禁约制度的执行概况,可以看到,山西村禁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进民治、倡行仁化、整饬风俗、补阙国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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