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的程序构造研究
On the Procedural Structure of Duty Crime Investigation by the Supervisory Commissions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237
出 版 物:《法学论坛》 (Legal Forum)
年 卷 期:2018年第33卷第2期
页 面:133-1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17BFX055) 青岛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监察委员会的刑事调查措施研究"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重点项目(IFW12092)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监察委员会 调查职务犯罪 程序构造 线性结构 三角结构
摘 要: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的程序构造对于监察权力的行使、职务犯罪的控制和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框架性制约意义。试点期间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调查的程序构造采行线性结构模式,具有鲜明的行政化和封闭化色彩,尽管有利于提升打击腐败犯罪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容回避的风险。吸取我国过去刑事侦查程序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并参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法治国家的相关规定,应当建构三角结构的监察委员会调查犯罪程序,在监察机关与被调查人的对垒程序中,检察机关作为客观、中立的第三方介入进来,制衡监察权力的行使,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作为配套措施,应当构建独立的职务犯罪立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