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市场建设的政府作为:一个总体框架
The Governmental A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Rights Market: an Overall Framework作者机构: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1100 江苏省"世界水谷"与水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江苏南京211100
出 版 物:《改革》 (Reform)
年 卷 期:2018年第1期
页 面:95-10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82802[工学-农业水土工程]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效率导向下地区水市场交易机制设计与政府责任研究"(批准号:15BJY053)
摘 要:水资源产权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责任是建立水权市场制度、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一般政府责任理论并结合水权市场特点,从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两个维度建构水权市场建设中政府责任的分析框架。总体来看,当前我国水权交易实践探索中存在政府责任的缺位问题。中国特色水权市场建设中政府责任的实现,需要从健全水权交易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创新水权初始分配决策机制、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构建水权市场监管机制、探索水权交易公众参与机制、建立水权市场建设中政府履责的效果评估机制等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