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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Responsibility of Internet-Providers-A Comparative Legal Study with Recommendations for Future Legal Policy

作     者:[德]乌尔里希·齐白 王华伟(译) 吴舟(译) 

作者机构: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 北京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出 版 物:《刑事法评论》 (Crimin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5年第2期

页      面:191-22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网络服务提供者 责任认定 行为守则 法律体系 比较法 

摘      要:一、引言互联网和其他计算机网络在今天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因素。它们不仅代表着一种网络在线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的成功商业领域,也形成了工业新分支的基础,而这种工业新分支正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互联网不仅仅被用于信息提供、数据库的使用、广告或者电子商务,在这种新的媒体中,个人交流和大众交流的各种不同形式(尤其是出版社、电视和广播),正在变得越来越接近。在这一领域,欧洲的商品和服务交易额,在未来五年将会从现在的大约7000万美元增长到将近3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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