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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合同竞合的规则提炼与证成

Extraction and Justification of the Rules of Overlapping among Sale Contract of Immovable Property

作     者:雷秋玉 LEI Qiu-yu

作者机构: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出 版 物:《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Journal of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8年第1期

页      面:58-6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物债二分下的中间权利状态研究"(14BFX171) 

主  题:不动产 买卖合同 权利竞合 优先顺位 合法占有 支付价款 

摘      要:借由法院系统内部的操作规范与司法解释所创设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实现与执行的顺位规则,在不动产一物数卖无法可用的情况下,解决了司法实践的燃眉之需,也为法律规则注入了道德血液。然而相关规则存在体系性较差的弊病,真正属于债权竞合的规则未能清晰地提炼出来,规则的正当性亦未得到充分的阐释。不动产买卖合同竞合的裁判规则包含三个顺位:合法占有者、先行支付价款者、在先成立者;不动产买卖合同竞合的执行规则为:支付价款达一定比例者优先于金钱债权。这两种竞合规则在整体上基于物债二分的类型论获得其逻辑体系上的正当性,权利外观规则与政策考量则分别补强了合法占有者优先与先行支付者优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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