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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8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作     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作者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出 版 物:《交通财会》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

年 卷 期:2018年第2期

页      面:93-93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纳税期限 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税务局 计划单列市 地方税务局 

摘      要:税总办函[2017]576号2017年12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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