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因素、双边投资协定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基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板数据
Institutional Factors,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 and China's OFDI Location Selection——Based on the Panel Data of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作者机构: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山东济南250002
出 版 物:《经济与管理评论》 (Review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8年第34卷第1期
页 面:5-17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OFDI贸易优化效应研究"(17BJL014)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农产品贸易边际测度及出口农产品升级路径选择"(ZR2013GM013)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全球价值链视角下山东省农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研究"(2014GGH213001)
主 题:“一带一路”倡议 对外直接投资 双重差分法 区位选择 制度因素
摘 要:本文利用2009-2015年中国与4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103个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检验得出一带一路倡议显著促进了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此外研究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决定因素发现: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具有显著的市场寻求动机;在制度环境良好的前提下,东道国低成本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显著促进中国OFDI;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显著促进中国对沿线制度较差国家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