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行政法学体系的形成——对概念法学方法论史的考查
出 版 物:《湖南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
年 卷 期:2013年第6期
页 面:77-8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立法表达与法治实践的错位”(项目编号:2012GN034)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近代的私法和公法完整、成熟的法学体系是在概念法学派的手中加工完成的,他们运用概念法学方法论,从社会生活中抽离出法学概念,然后将概念整合成法学体系。奥托·迈耶是公法概念法学理论的集大成者,他按着概念法学严格逻辑方法,排除了历史、政治、经济等因素的考虑,以法治国家的思想为理念,建构了一个将庞大、复杂的行政活动或现象予以归类的行政法体系。该体系对今后的法学研究范式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直到今日之法学还大致依循这个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