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国税局在“国有民营”企业中推行建帐建制
作者机构:河南省国税局
出 版 物:《河南税务》
年 卷 期:1997年第11期
页 面:21-21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国有民营 唐河县 国税局 经营方式 划小核算单位 征收办法 建帐建制 个体工商户 定期定额 国有商业
摘 要:进入九十年代初,县及县以下的国有商业、粮食、供销等企业大面积地实行了经营方式的改革.主要内容是实行个人承包、租赁,名称一般叫实行“国有民营,实质内容是划小核算单位,打破大锅饭.这一办法的实施,激发了这些系统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这些系统的大部分地方实现了扭亏为盈,增加了职工个人的收入,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但这些改革是以划小核算单位,实行以个人或柜组为主进行承包的经营方式,而财务核算却没有及时跟上需要,所以、出现了税收的大幅度下降.许多地方税务部门根据这些国有民营企业的实际上是个人经营的特点,对其采取了按个体工商户对待,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办法.“定期定额的征收办法简便易行,但管理方式粗放,定额的确定方法有限,管理手段落后,导致定额严重不足,一般而言,只能定到实际营业额的三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