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环境的协调立法模式研究
The Research For Coordinate Legislative Model of Marine Environment作者机构: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出 版 物:《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5年第1期
页 面:77-8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海洋生态环境污染范围广,具有连锁效应。针对这种现象,单纯的地方性立法已经远远不足以防止海洋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必须建立区域性的协调立法模式,才能够真正起到防治的效果。然而,协调立法模式并非一蹴而就的,必须通过政府间的行政协议先行,逐步实现具有法律效力的协商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