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教育行政体制及其改革
The Two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ve Systems and Their Reforms作者机构:华东师范大学
出 版 物:《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s)
年 卷 期:1999年第17卷第3期
页 面:19-2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120403[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 040101[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摘 要:在教育管理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两种基本的教育行政体制一中央集权制和地方分权制,围绕这两种体制的改革在很多国家也一直未间断过。由于教育行政体制及其改革对一个国家的教育发展至关紧要,因此各国学者对此十分关注。本文结合各国研究者的不同意见并参考我国的情况,就这一问题作些分析评述。 两种基本的教育行政体制 什么是教育行政体制?如果要下一个最简单的定义,那么它是一个国家领导教育的最基本方式,具体而言,即教育行政权力之确立与划分、教育行政机构之设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之隶属关系等方面的基本制度,而这些制度所反映的,归根结底也就是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领导教育的问题。 很显然,一个国家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领导教育,跟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世界上有各种的教育行政体制,有的学者把这些体制分为:(1)强烈的地方责任和分权管理制(如美国);(2)强烈的国家掌管制(如法国);(3)国家与地方共同责任制(如英国);(4)政治上控制、具体事务分散管理制(如前苏联)。①也有人把各种教育行政体制分成三种类型:集权制、分权制、均权制。最通行也是最不容易产生混淆的分法,是依据中央和地方在教育上的权限关系,把各种体制分成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