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工作的合理性、有效性及展望
The Rationality Validity and Prospect of the Judicial Assessors' Participat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Work作者机构:集美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出 版 物:《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年 卷 期:2017年第38卷第9期
页 面:71-7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工作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由于执行行为属于司法行为,体现出司法公正这一价值取向,人民陪审员参加执行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在X市人民法院的陪审员参加执行工作的实践中,这一制度也体现出自身的优势。要建立陪审员参加执行制度,可通过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制定司法指导性文件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