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五)
作者机构: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财政监督》
年 卷 期:2017年第19期
页 面:53-6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采购代理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项目 集中采购机构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评审 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文件 采购当事人
摘 要:四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采购的法律责任法律条文: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二)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三)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