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我见
My View on the Part of Marriage and Family in the Civil Code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出 版 物:《政法论坛》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03年第21卷第1期
页 面:30-3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 中国 民法草案 人本主义 亲权制度
摘 要:尽管 2 0 0 1年《婚姻法》(修正案 )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但作为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的立法措施 ,其制度性的缺失以及内容的失之过简 ,难于操作 ,使其仍然有很大的修改空间。民法的法典化为婚姻法的第二步修订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完善婚姻家庭法就应当按照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 ,全面、系统地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各项制度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而非该制度的纲要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