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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官转让、吏员超编、役利以给公食餐费——石解墓志释读三题

作     者:宁欣 

作者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出 版 物:《唐史论丛》 (Tangshi Luncong)

年 卷 期:2012年第1期

页      面:103-11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1[历史学-考古学] 060107[历史学-文化遗产与博物馆] 06[历史学] 060108[历史学-古代文字与铭刻] 060109[历史学-专门考古]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五代宋初都市社会中下阶层研究”(10BZS 057)的成果之一 

主  题:府长史 宾玉 石解 吏员 恒州 元魏 群从 阎守诚 东都留台 赐谥 

摘      要:《唐故衡王府长史致仕石府君墓志铭并序》,是大唐西市工程收集的多方墓志之一。承阎守诚教授惠示拓片,又承毛阳光教授惠示原拓及录文,后见到龚静《反映唐代义商与唐人财富观的三方墓志》[1]一文,文中也附有录文[2]。现将志文迻录如下:唐故衡王府长史致仕石府君墓志铭并序从弟洪撰勃海石氏,元魏世有祖兴,守仁义推让,全于内诚,晦名不显。亲旧发明,赐谥日恭,在《魏书·节义传》。至孙,恒州刺史九思,群从同资,业治于九门。开元中,系孙宾玉,玉子扶沟令浑,浑弟玄英,英长子解,又三世,不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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