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原因——基于合法性理论的分析
作者机构: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中远远达航运有限公司
出 版 物:《会计之友》 (Friends of Accounting)
年 卷 期:2012年第4期
页 面:92-9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摘 要:目前我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均为自愿性披露(IPO公司除外)。已有的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倾向于自愿披露鉴证报告,但由于公司披露鉴证报告会增加其披露成本及法律风险,因此这种看似矛盾的境况更值得去反思其背后耐人寻味的原因。文章从政治学的合法性理论这一角度出发分析其原因,认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鉴证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让公司达到合法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