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基本架构——基于主体性视角
作者机构: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出 版 物:《江西社会科学》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2年第32卷第5期
页 面:36-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305[历史学-专门史与整体史] 06[历史学] 0603[历史学-世界史]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12YJC710067)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GLB005)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1ZDIXM025)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1SJB71000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从主体性视角出发,空间正义就是一种符合主体伦理精神的空间形态与空间关系,它强调在空间生产关系中,应关注主体(尤其是弱势主体)的自由选择、机会均等和全面发展,以及主体栖居在自然环境中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社会主义空间正义主张,所有社会主体能够相对自由、平等地享有空间权益,不受支配地进行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的理想状态。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实质是和谐与平衡,即努力实现不同政治价值取向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博弈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