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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废止粤社保局办[1997]2号文件的通知

出 版 物:《优越生活》 (Entrepreneur)

年 卷 期:2004年第4期

页      面:62-62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社会保险事业 养老保险关系 劳动社会 

摘      要:粤劳社[2003]168号省属、中央、军队驻穗单位:现决定废止原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广州市劳动社会保险公司《关于省属、中央、军队驻穗单位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粤社保局办〔1997)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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