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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庭审举证模式的四个维度

作     者:陈鹿林 

作者机构: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17年第12期

页      面:65-6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举证 庭审 维度 证据审查 优化 决定性作用 审查报告 被告人 

摘      要:庭审举证以庭前证据审查运用为基础,但并不是简单地重复庭前证据审查运用的过程,更不是拿着庭前审查报告在庭上宣读证据内容。在庭审实质化背景下,举证应当突出运用庭审证据的特征,从证据组合、证据内容、表达形式和举证节奏四个维度把握庭审举证的具体过程,才能让被告人、辩护人充分有效地参与到举证质证中,为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和事实展开论辩提供基础条件,以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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