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背景下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问题与出路
The Problems and Measures of Legal Practice Teaching in Local Colleges under the Transformation Background作者机构: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河南平顶山467000
出 版 物:《科教文汇》 (Journal of Science and Education)
年 卷 期:2015年第36期
页 面:29-31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40102[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摘 要:近几年来,我国法学专业的首次就业率始终在文科中倒数。因为招生和就业不理想,一些地方高校做出减少法学专业招生名额,甚至停办法学专业的决定。与此同时,不断有法学专家建议取消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办学资格,拟在中国将法学教育办成精英教育。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中西部县区非常紧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人才。究其原因,和各地方法学院校的培养模式不无关系。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对实践能力培养重视不够,导致学生只会纸上谈兵,眼高手低。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转变办学思路,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建立密切合作,完善和加强实践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