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墓与踏青:唐代“清明”所展演的生命伦理
The Life Morale on Tomb Sweeping and Excursion The Ching Ming Poetry in Tang Dynasty as Reflect作者机构:台湾逢甲大学中文系台湾台中40710
出 版 物:《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4年第44卷第5期
页 面:107-11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405[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304[法学-民族学] 03[法学]
基 金:国科会专题研究计画(NSC 101-2410-H-035-026-MY3)
摘 要:清明原指自然物象的澄澈光明,引申而为人文修养的清净明理,映现在礼乐上更成为自然与人文的共通质性,展现出清明意涵的多元丰富性。在历史进程中,更融摄寒食禁火与上巳修禊,相互挹注而成为清明节令群,同时具有节气与节令的双重意义。这样的发展,唐代是一个关键,以水流澄澈、万物滋长、繁花盛开、蜂飞蝶舞的大自然为舞台,有慎终追远的家族祭墓,郊游踏青的两性恋情,雅集宴聚的人际关系,乃至拔河、蹴踘、秋千等体能活动,无一不在演示着以人法天的生命伦理,尤可见传统节气与节令的文化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