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垄断案件调查程序探讨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出 版 物:《工商行政管理》 (BIWEEKLY OF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Y AND COMMERCE)
年 卷 期:2006年第11期
页 面:23-2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调查程序 经济性垄断 反垄断机构 反垄断法 垄断行为 反垄断执法机构 企业合并 案件 当事人 限制竞争协议
摘 要:经济性垄断是相对于行政性垄断而言的,它是经营者利用其经济实力进行的限制竞争行为,是市场经济内生的、非体制性的垄断.经济性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三种: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企业合并.这些垄断行为都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而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在运用反垄断法上的 本身违法原则 与 合理原则 对各种经济性垄断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的过程中,反垄断机构的调查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