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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国股东强制退出制度以及我国相关制度的定性

作     者:盛婧薏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7年第21期

页      面:25-2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股东除名 股东失权 强制排除 少数股东 德国制度 

摘      要:相比于我国的公司法,德国公司法对于股东被动强制制度的制度更为具体和多样,公司可以基于不同的事实迫使股东退出公司从而保障公司自身的利益。在德国的公司法上,有关于股东强制退出的制度,在本文中主要对于股东失权、股东除名以及强制排除少数股东的制度的内容以及制度设计的优点加以探讨。我国颁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对于股东除名的规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然而在结合德国公司法中对于股东除名和股东失权的规定,不难认定为我国的股东除名的规定实质是股东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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