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坠二次坠落损伤法医学分析1例
作者机构: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公安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公安局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7年第21期
页 面:129-130页
学科分类:1001[医学-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100105[医学-法医学] 10[医学]
基 金: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专项建设”计划资助立项项目 昆明医科大学毒品滥用.法医病理学科技创新团队(NO.CXTD20160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基金项目(编号:81560303 81660310) 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编号:NO.2016 FB129) 云南省重大传染病疫苗研发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项目基金(编号:NO.KF 2015-01)
摘 要:高坠伤是指人体以自由落体运动坠落,与地面或某种物体碰撞发生的损伤。高坠伤在自杀、灾害事件中多见,偶尔有用其他手段谋杀后,伪装自杀或意外事故的报道。高坠伤的形态及损伤程度受坠落高度、体重、坠落过程中有无阻挡物、人体着地方式、着地部位,以及接触地面与其他物体性状等因素的影响,其损伤复杂多样,在对高坠损伤进行分析时往往只能用符合一次性暴力(高坠)形成来解释。如果坠落起始位置较高,则可能坠落后弹起形成二次坠落伤。笔者曾遇到一例高坠过程被监控探头录下的案例,发现死者坠落着地后整个身体弹起悬空,发生二次坠落,此类二次坠落实属罕见。该文通过对1例典型高坠事件现场勘查、监控视频资料、尸体检验情况及现场调查访问等相关材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同时对教科书中的相关问题提出质疑,并进行分析论证,为法医学实践提供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