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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更劳动者社保缴费单位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作     者:陈艳 

作者机构:上海市崇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出 版 物:《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年 卷 期:2017年第8期

页      面:48-4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解除劳动合同 缴费单位 擅自变更 劳动者 违法 社保 建筑设计公司 全资子公司 

摘      要:[案例] 曹某于2015年3月1日进入上海某建筑设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工作,岗位为结构设计师,双方签订了以2015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015年12月,A公司欲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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