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美学“形”“神”范畴的语法分析
A Syntactic Analysis of the Categories of Form and Spirit in the Aethetics during the Wei, J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作者机构:青岛大学文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研究所山东济南250002
出 版 物:《山东社会科学》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7年第7期
页 面:82-8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6[哲学-美学]
摘 要:庄子和慧远等人对形神概念的使用是不适当的,从而导致人们对形神意义及二者关系的理解存在错误和混乱。形神关系是逻辑和概念上的必然关系而不是在经验事实中的并存关系。传神的意义在语法上已经蕴含在写形的概念中,因此神似即形似。对形神概念的误用通常有两个表现:一是用形神分别指称两个不同的对象或一个对象的两个部分,这导致人们把传神理解成与写形不同的创作方法。二是用形神分别指称对象的特征和主体的精神,把形似理解成对象的特征,把神似理解成风骨和风力。事实上刘勰和钟嵘所说的形似同时就是对象的神似,而风骨风力则是主体的思想情感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