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作者机构: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出 版 物:《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16年第9期
页 面:32-40页
学科分类:030603[法学-治安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梅市府办〔2016〕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6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口登记管理,切实解决我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