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与清代印制
作者机构:故宫博物院
出 版 物:《紫禁城》 (Forbidden City)
年 卷 期:1992年第1期
页 面:15-,40+14页
学科分类:0601[历史学-考古学] 12[管理学] 120203[管理学-旅游管理]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60107[历史学-文化遗产与博物馆] 06[历史学]
主 题:乾隆朝 印文 交泰殿 清文 篆法 宗御 清顺治 清史稿 副参 和卓
摘 要:清代國家鑄印制度,大致在滿族入關之後纔逐步完善。清順治初年,規定‘凡鑄造寶印,禮部鑄印局職掌。印文清文左,漢文右。字樣由內院撰發;金銀硼砂於戶部移取;物料於工部移取:祭物於光祿寺移取。’《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二禮部·鑄印),並且規定了從皇太后、宮中諸妃至地方各級政府官印的大小、形制、質地、文字篆法等,初步奠定了清代印制的基礎。以後歷經康熙、雍正两朝,基本上遵循了順治年間的定式,沒有大的變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