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立法与适用困境成因的法哲学判断
作者机构:辽宁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盛京法律评论》 (Shengjing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6年第2期
页 面:66-8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辽宁省社科基金科研课题“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前沿问题研究——辽宁省亲属侵权责任案件实例调研分析报告”(课题编号:L08BFX016)的研究成果
摘 要:《婚姻法》颁布实施至今,特别是2001年修正案及后续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几部司法解释,在学术界以及实务界和民众中争议不断。导致争议的症结在于法律概念不明确、制度设置不合理和逻辑体系的不顺畅、原则适用不恰当等婚姻家庭立法和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中的基础理论的薄弱。不解决基础理论的问题,立法的根基不稳,未来新的立法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也难以突破其桎梏。抛开婚姻家庭法的制度设置和条款设计本身,从法哲学的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本源,夯实未来立法的基础,是破解目前立法和法律适用困境的唯一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