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梅州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第四批)的决定
作者机构:梅州市人民政府
出 版 物:《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16年第8期
页 面:2-3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摘 要:梅市府[2016]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