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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实施规则(试行)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06年第6期

页      面:62-6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监督员 检察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 五种情形 

摘      要:第一条为规范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 (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结合实际, 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五种情形,是指《试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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