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浅议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分配 收藏

浅议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分配

作     者:韩永安 

作者机构: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法治论坛》 (Nomocracy Forum)

年 卷 期:2012年第1期

页      面:56-6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加班工资 举证责任 双重保护 举证能力 

摘      要:《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主张其他诉求的同时,追讨加班工资已成为一个常规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举证原则,规定劳动者对加班工资负有基础举证责任。一石激起千层浪,该规定一出,褒贬不一,议论纷纷。该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理解、操作不一,常常无法让劳动者合理预期自己的诉讼风险。为此,本文拟在对相关规定梳理、整理的基础上,对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提出自己的一点思考,以期能够对大家理解和认识该问题有所助益。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