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的行文依据亟待确定
出 版 物:《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Supplement to the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年 卷 期:1998年第18卷第1期
页 面:37-38页
学科分类:040106[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三资企业 行文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约束力 镇政府 外资企业 行政管理部门 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印有企业名称 办公效率
摘 要:三资企业的行文依据亟待确定朱小瑶建国以来,国家对于党、政机关的行文都先后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的行文依据,是国务院1993年11月重新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在改革开放出现三资企业后,当三资企业因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