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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事人陈述制度化——以法律商谈为视角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Party Statement in China——On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Discussion

作     者:陈文曲 CHEN Wen-qu

作者机构: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出 版 物:《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0年第24卷第5期

页      面:145-15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湖南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YBB407) 中国行为法学会2010年部级课题(2010学研038) 

主  题:当事人陈述 为权利而沟通 制度化 

摘      要:当事人陈述制度化是抛弃将当事人陈述仅作为独立证据的传统观点,理念上从为权利而斗争转变为为权利而沟通,遵循交往理性真实、正当、真诚三原则,通过完善当事人陈述的具体程序规则、制度,充分激活当事人陈述的表明、催化、调控等功能,推动我国民事诉讼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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