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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显性入宪之思考

On Making the Social Rights Specifically in Chinese Constitution

作     者:汤闳淼 TANG Hongmiao

作者机构: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出 版 物:《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7年第45卷第3期

页      面:105-11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退休制度整体改革与立法完善研究"(16AFX021) 

主  题:社会权 客观法属性 显性入宪 

摘      要:社会权入宪是权利确立的基本问题。社会权的显性入宪,包含将社会权的内涵、范畴等明文规定于宪法之中,形式上表现为宪法对法的拘束力的基本要求,实质上体现国家最低限度的给付义务,最终为基本权利的给付请求权的实现提供立法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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