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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的改革及其启示

Reform and implication of Volga trans-regional nature protection procuratorate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作     者:刘向文 王圭宇 

作者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 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 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 

出 版 物:《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Russian,East European & Central Asian Studies)

年 卷 期:2013年第2期

页      面:10-18,9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郑州大学法学院刘向文教授主持的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俄罗斯转型期司法改革研究”(11BFX1153) 2011年河南省教育厅重点基地项目“俄罗斯转型期法律制度研究”(2011-JD-011) 200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专门检察制度研究”(GJ2009B1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主  题:俄罗斯联邦 伏尔加河 环境保护 检察制度 

摘      要:1991年年底,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独立。作为苏联的法定继承国,俄罗斯联邦在继承苏联自然保护检察制度的基础上,重新组建了自然保护检察机关体系。目前,俄罗斯联邦设立了一个全流域性的自然保护检察院,即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属联邦主体检察院一级)。它在下辖的15个联邦主体境内设有15个跨区自然保护检察院(区、市级自然保护检察院)。此外,在其他36个联邦主体内建立起了42个独立的,隶属于本联邦主体检察院的跨区自然保护检察院。作为自然保护检察机关的典型代表,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考察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的改革进程和现状,总结其经验得失,对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内专门检察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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