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重新表述
作者机构:四川文理学院政法学院四川达州635000
出 版 物:《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年 卷 期:2017年第29卷第3期
页 面:94-100页
学科分类:030605[法学-犯罪学] 03[法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项目"社区治理视角下的社区矫正实证研究--以四川省达州市为例"(项目编号:SQJZ2014-09)的研究成果
摘 要:社区矫正的性质之争一直未曾平息,学者们主要是辨析其内涵,而未反思这个表述本身。社区矫正虽然在多部法律文件中使用,但却存在着表述不准确的问题,与我国矫正很少、社区参与程度极低的现状不符,抹去了刑罚执行的性质。因此,应正视我国社区矫正的实际状况,还原其刑罚执行的本质,用非监禁刑执行替代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