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左”与“右”:民事审判结构理论视角下中国民事司法改革的第三条道路
Beyond Left and Right: the Third Road of China's Civil Judicial Refor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ivil Trial Structure Theory作者机构: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出 版 物:《河北法学》 (Hebei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17年第35卷第5期
页 面:2-1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河北社科基金<后十八大时代的民事诉讼模式演进研究>(HB15FX006)的阶段性成果 燕山大学青年基金<新司法改革运动视角下法院调解制度研究>(14SKA00 7)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民事司法改革 中国模式论 西方模式论 民事审判结构理论 第三条道路
摘 要:以不同的国情论为依据,中国的民事司法改革在左派的中国模式论与右派的西方模式论之间摇摆不定。民事审判结构理论通过提出与社会结构转型和谐共变的法律进化机制,能够以动态、多元的国情论作为基础而可以整合并超越中国模式论与西方模式论,并在两者之间形成动态的反思性监控,从而迈向了民事司法改革的第三条道路,并最终可能导向正式程序占主要地位、马锡五审判方式占次要地位的民事司法的第三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