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工程征收拆迁先予执行常态化程序的构建
Normalization Procedure of Advance Execution for Housing Demolition and Relocation in Grant Traffic Projects作者机构: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系苏州本科生215011
出 版 物:《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Urban Mass Transit)
年 卷 期:2017年第20卷第4期
页 面:7-1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摘 要:为了更加高效快速地推进征收拆迁工作,保证诸多重大交通工程顺利建设,应当实行征收拆迁先予执行程序的常态化。基于武汉地铁6号线征收拆迁的实例,分析了征收拆迁先予执行的现实可行性和效率优势,以有效加快拆迁进程,避免工程被搁置、投资被浪费。梳理了现有法律体系,分析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指出先予执行的合法性;同时,深入探讨先予执行没有受到广泛运用的原因是法院的少执行甚至不执行,以及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先予执行常态化程序的顶层制度设计。提出了重大交通工程征收拆迁先予执行常态化程序的构建对策,从司法理念、受理机制、审理机制、监督机制多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