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的主动渐变型法制现代化道路
作者机构: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保定071002
出 版 物:《南京社会科学》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02年第3期
页 面:78-8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摘 要:世界各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按优劣依次为 :主动渐变道路、剧变道路、被动渐变道路。其中的主动渐变道路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主动性、快捷性 ,更值得借鉴。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属于剧变道路 ,其特点是冲突性、非连续性、被动性和缓慢性。其教训应该吸收。当前 ,我国应选择主动渐变型法制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