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理性及其场域:缘于基层依法自治的考察
Political Rationality and Its Forming Field: A Study due to Grassroots Self-government by the Law作者机构:成都师范学院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四川成都611130
出 版 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5年第36卷第10期
页 面:191-19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505[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03[法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项目“四川农村新型社区道德文化提升路径研究--基于制度伦理论域的实证分析”(SC14B004) 成都师范学院科研培育项目“当代中国道德文化的应然特色与建构逻辑研究”(CS14SD03)阶段性成果
主 题:基层依法自治 政治理性 理性向度 共同体场域 制度伦理
摘 要:相对于法律理性,最大公约数的政治理性对于实现基层依法自治更具前提性的价值。在国家和个体的双重维度上,这种政治理性至少涵括了法治为民、社会价值认同、公共生活意识和有序交往参与四个亟待完成的向度。而检省教化式的传统思路,沿承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脉络,还原应然的场域逻辑,是政治理性生成的必然理路。具体到基层依法自治视阈,这一理路展开的可行选择是:通过审慎创设和遵循自治制度伦理建构基层社会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