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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概念框架构建之方法论基础

The Methodology of Constructing the Concept Framework of Jurisprudence

作     者:陆幸福 Lu Xingfu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出 版 物:《法学杂志》 (Law Science Magazine)

年 卷 期:2014年第35卷第5期

页      面:40-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基  金: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权利话语在司法裁判中的局限及其破解研究"(13CFX004)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法理学 核心情形 法律观点 普遍性 方法论 

摘      要:法理学概念框架之建构无法回避变动的社会生活实践与普遍的法理学之间的矛盾,否则法理学将失去说服力而成为杂乱无章的概念组合。约翰·菲尼斯采用亚里斯多德的核心意思哲学方法,结合其实践价值理论,得出以将法律制度看做道德理想的核心情形的法律观点,并以此作为法理学概念框架构建的基础。然而,菲尼斯的方法论尽管在其自身的整体理论中能够自圆其说,但却无法完全破解法理学概念框架构建的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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