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企业制度还是社会环境?——珠江三角洲农民工工资的决定模型
Human Capital, Social Capital, Enterprises Institution or Social Environment:Wage determination model of migrant workers in Peal River Delta作者机构: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出 版 物:《社会学研究》 (Sociological Studies)
年 卷 期:2007年第22卷第6期
页 面:114-13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7[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6[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基 金:蔡禾教授为首席专家的200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研究>(批准号05&ZD034) 的成果之一">刘林平主持的中山大学二期985"公共管理与社会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资助的项目<制度短缺与民工短缺--珠三角和长三角"民工荒"问题研究>的成果之一
主 题:农民工 工资 人力资本 社会资本 企业制度 社会环境
摘 要:本文通过对珠江三角洲农民工问卷调查资料的回归分析,构建了一个决定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模型。本文发现,人力资本中的教育年限、培训、工龄等变量对农民工工资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年龄和性别也有显著影响;企业制度中的企业规模和工种对工资有显著影响,规模越大,工资越高,工种表现出明显的等级性。企业所属行业和企业性质对工资没有显著影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和缺工情况同样如此。社会资本变量和社会环境变量对农民工工资水平没有显著影响。本文认为,农民工的工资是处于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一端的,高度市场化的,缺乏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或晋升机制,也少受劳动力市场用工情况变化影响的,没有地区性差异的一个实实在在的刚性的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