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信息盗窃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的司法适用
Theory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theft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identification--and a revienw of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9) ”作者机构: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1363
出 版 物:《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6年第6卷第6期
页 面:49-5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盗窃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16CFX027) 2015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信息隐私安全风险及应对机制研究"(2015YBGL110)
摘 要:网络带来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近十年来逐步凸显,但我国学界对此回应却相当缓慢,目前直接针对网络个人信息盗窃行为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刑法规制上,但司法实践层面的判例却并不多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个人信息盗窃行为从立法到实践的很多问题还模糊不清,难以界定,从而导致该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困难重重。因此,明确该行为刑事责任认定中各关键要素的定位与标准是打击个人信息盗窃犯罪、维护人民信息安全的迫切需要。